楚国的家具几乎都以红色为主,这有什么讲究吗?(3)******
漆器在夏商周时得到了迅速的发展,而且用途也逐渐广泛。到了战国时期,随着铁器的普及与技术的进步,诸侯贵族的审美也开始逐渐提升,而漆器则受到了诸侯王的青睐。
而在各个诸侯国中,楚国的漆器是最负盛名的,在中国所出土的所有漆器中,漆器大都来自楚国境内,即今天的湖南与湖北两省。
在荆州的楚国墓葬中,发现了数以万计的楚国漆器,如著名的文物浮雕龙凤纹漆豆、漆木羽人等,都是典型的代表。我曾在今天的荆州博物馆、湖北博物院,以及邻近的宜昌博物馆,发现了大量精美的漆器。
荆州博物馆的楚国漆器(作者摄)
楚国的漆器多以黑、红两种颜色为主,它们的质地有的以黑为主,用红描纹;有的则以红为主,以黑描纹。同时还会不时地用黄、金、银、蓝等颜色作为衬托。这些漆器很巧妙地将黑色所具有的特点,与众多的色彩调和在一起,虽然色彩的差别很大,但你绝不对感到浮夸与突兀。
三、漆器在楚国人的生活中占有怎样的地位
从今天出土的楚国漆器中发现,无论从日常的装饰打扮,还是一日三餐,楚国人都离不开漆器。装食物的豆与鼎是漆器,吃饭用的勺子、铲子也是漆器,喝水时他们也会用漆器,就连平时梳头用的梳子也是漆器。
可以说,漆器已经渗透到了楚国人生活的方方面面。楚国人为什么对漆器情有独钟呢?一是因为漆器在日常生活中非常的实用,而且漆器比较轻巧,还能防水防虫,容易清洁。另外一个方面,漆器虽然贵重,但原料的制作并不像青铜器那么复杂,能供普通人使用。
楚国人生活中的漆器(作者摄)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